疫情防控期间委托查档须知
一、需提供的材料:
1、委托书(由委托人手写,须写明查档用途);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提供证件原件照片,供综合档案室核对。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