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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艺术与传媒学院 外出实践(写生、考察和采风等)教学实施办法(暂行)通知

编辑:樊亚萍 时间:2020-12-10 00:00:22 浏览:

关于艺术与传媒学院

外出实践(写生、考察和采风等)教学实施办法(暂行)通知

外出实践(写生、考察和采风等)是艺术类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我院专业18新利luck客服 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各专业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纪律和安全纪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外出实践课程与周期

(一)课程范围

外出实践课程有色彩(油画、国画、手绘)风景(建筑)外出写生、艺术(文化)考察、社会(摄影、音乐等)采风等所有赴外省市的实践类课程(以下称“外出实践课程”),不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毕业见习、毕业实习及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实践。

(二)实践周期和地点

根据18新利luck客服 方案和校院规定要求,对不同学分外出实践课程的实践周期和地点统一规定如下:

实践周期及地点要求

序号

课程学分

周数

实践天数(含往返车程用时)

实践地点

1

1学分

1周

不低于5天、不超过6天

本市或外省市

2

2学分

2周

不低于10天、不超过12天

外省市

3

3学分

3周(1+2)

①本市不低于4天、不超过5天

②外省市不低于10天、不超过12天

本市1周+外省市2周

二、职责及规范

(一)学院职责

1.学院负责制订管理规章制度,签订实践基地共建协议,协调处理实践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分管领导对外出实践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审批各专业提交的外出实践课程申报材料。

2.学院将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监控,适时组织实地检查和监督,并于每学期召开外出实践教学师生座谈会,听取实践汇报,开展经验交流、评价和总结。

3.外出实践教学可提高专业教师的创作能力和水平,一般对口专业教师均可承担该类课程教学任务,各专业应合理安排,学院会阶段性梳理近年来外出实践课程教学数据,不断完善实践教学建设。

(二) 各专业(系)职责

1.外出实践教学由各专业(系)负责组织与实施,系主任要认真审签外出实践教学计划和预算等全套材料,然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2.系主任于外出前组织实践指导教师和学生召开外出实践动员会,明确师生权责,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宣讲实践教学目的、任务、日程安排、实践作业要求、日志与报告撰写要求、成绩评定办法等;系主任要对外出实践全过程和相关师生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三)实践指导教师职责与规范

1.一个自然班一般配备两位实践指导教师,区分教学或管理两类主要分工,负责教学者主要承担实践计划制定、教学实施与评价等任务,负责管理者主要承担安全与健康管理、后勤保障、辅助教学等任务。

实践指导教师中一人可兼任带队教师,并负有总体协调、管理和保障等任务,各教师之间应相互配合,统一思想和行动。

2.外出实践期间,实践指导教师须按照校院相关规定严格实施教学过程,加强学生管控,注重教学质量。实践指导教师须认真做好教学任务安排,使学生明确实践的意义、目的和内容,确定实践的方向、路线及地点,明确作业要求;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进行,不能随意更改;做好学生考勤,认真指导和讲评学生作品,及时评阅学生实践日志等。

3.外出实践结束后,实践指导教师应于两周内组织学生举行作品汇报展,按时组织对学生实践成果进行考核,根据学生的日志、报告、作品等完成质量和实践期间的表现、实践单位评价等,综合评定学生成绩。

4.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和安全纪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教师,取消其两年的外出实践指导教师资格;因管理规范等问题造成严重事故者,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并永久取消其外出实践教学资格;实践期间确因病因事不能继续者,需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学生职责与规范

1.学生要自觉遵守校院有关规章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和安全纪律,服从实践指导教师安排,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外出实践期间学生不得做攀爬、骑车、乱吃摊贩食品等具有安全和健康隐患的事情。外出实践期间,严格请假制度:

(1)因病请假者,两天以内由实践指导教师共同批准,两天以上需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2)原则上不得请事假,确因重大事件需要请假者,需经实践指导教师、系主任、分管副院长、院长以及学院辅导员、书记等集体同意后,履行请假手续备案,由家长亲自接回,但延误课程需按规定补课或重修。

(3)无故缺席一天者须作书面检讨,旷课两天者予以通报批评,旷课三天者按成绩不及格论处,缺席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4)对擅自离队或离开基地、不服从管理和教育的学生,停止其实践资格,并遣返回校,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理。

3.外出实践是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有相应学分,学生均须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须在实践前两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实践指导教师、系主任、分管院领导逐层批准,但不能获得该课程成绩和学分,以后需申请重修。

三、外出实践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实践地点(基地)选择

1.本着“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尽量集中、明确权责、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强各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基地的建立均须学院同意和签署合作协议,没有学院签署协议手续的基地不得选择前往。

2.应利于学生培养,一般低年级学生选择近途,高年级学生可选中远途。外出实践地点的选择实行会商制度,在外出实践前两周,由系主任组织实践指导教师、教师代表、实践班级班长等集体商定,同时明确不同分工的教师职责。

(二)外出实践材料审批

实践指导教师应提前了解实践教学工作程序,明确权责、实践规范和任务。

负责带队的教师一般于外出实践前1—2周内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的提交和审批,具体如下:

外出实践材料审批程序及要求

步骤

顺序

具体工作

审批程序

注意事项

责任人

备注

会商确定外出地点(基地),完成《实践地点(基地)议定书(附件1)》

由实践指导教师、系主任、教师代表、学生班干会商议定并签字

外出前两周完成

带队教师

除有说明的附件签署份数外,其余附件均一式一份。

学院教务办原件存档,其余部门复印件存档。

完成《远途(首发目的地一千公里以上)实践申请表(附件2)》

提交系主任、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不属于远途的不填

完成《外出实践合作协议补充协议(附件3)》

双方签字盖章

外出前一周完成

完成《外出实践租赁汽车谈价记录表(附件4)》

完成《外出实践交通运输协议书(附件5)》

完成《外出实践计划审批表(附件6)》、《学生外出实践安全协议书(附件7)》、《外出实践计划书(附件8)》

提交系主任、学院分管领导、学校教务处领导、学校分管校领导等审批和签字

完成《出差审批单》(附件9)

提请院长、教务处和分管校领导签字

出差和用车审批

所有材料交学校教务处实践科、学院教务办、系各自存档



(三)成绩评定和作品汇报展

实践课程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70%;实践指导教师应在实践结束后两周内,及时提交学生实践成绩和总结报告。

根据校院相关规定,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不服从指导教师安排,屡教不改者;实践作品、日志、报告等马虎潦草,内容和质量不符合教师要求者;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三天者;实践中有违纪行为并屡教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实践中有严重过失,造成实践单位严重经济损失者;以及其他违规违纪情形者。

外出实践课程结束后两周内,写生等有实物艺术作品的专业,需由带队教师组织举办作品汇报展。

(四)实践费用管理

严格管理各项费用,实践中产生的学生食宿、交通、门票等费用由实践班级班委会与接待单位负责人之间结算,其他人(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等。教师食宿、交通、门票等费用先行自付,课程结束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报销。学校给予学生的补贴,由带队教师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报销完成并发放到位。

(五)其他

外出实践中有行政人员(院系党政领导及负责人)的,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前备好现场办公设备和材料,兼顾校内外职责。

四、实践教学工作程序

由于外出实践教学存在手续、安全等系列问题,特列工作程序如下:

艺术与传媒学院外出写生(考察、采风)实践教学工作程序表

序号

工作程序及要求

责任人或单位

工作时间节点

备注

1

会商确定外出地点(基地)

带队教师

外出前两周完成

实践指导教师包括教学和管理教师,实践指导教师中一人可兼任带队教师。

2

按教学计划向校院系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申报和审批工作

3

召开师生实践动员会

系主任、实践指导教师

外出前一周完成

4

启程赴目的地

带队教师

外出期间完成

5

安排教学计划、任务,提出各方面具体要求

实践指导教师

6

组织和实施教学

7

实践过程监控、检查、监督

学院领导、系主任

8

实践结束返校

带队教师

9

实践成绩评定、系统录入

带队教师

外出结束后

两周内完成

10

写生成果汇报展

11

实践工作总结(报告)

12

实践资料归档

13

实践补助报销

五、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完善,由学院办公会讨论决定。

艺术与传媒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制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修订

附件:

1.外出实践地点(基地)议定书(附件1)

2.外出实践(写生、考察、采风)远途申请表(附件2)

3.外出实践合作协议补充协议(附件3)

4.外出实践租赁汽车谈价记录表(附件4)

5.外出实践交通运输协议书(附件5)

6.外出实践计划审批表(附件6)

7.学生外出实践安全协议书(附件7)

8.外出实践计划书(附件8)

9.出差审批单(附件9)

10.18新利luck菲律宾 共建实践基地协议(附件10,学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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