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确保下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教材征订和课表编排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教学任务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任务已经下达核对,请各学院依据教学计划认真核对、反馈(含专业选修课),并于11月29日前落实好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实践周次,停课实践教学(如实习、课程设计、写生等)的安排要准确、具体。
通识必修、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如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等均应安排合班上课,文科类专业课程原则上均应安排合班上课;理工类专业课程,根据课程性质可安排单班上课。
二、编排课表
根据教学任务,各学院(部)于12月17日前编排好课表(包括各类实验课表)。课表编排顺序为:
1.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分层分类教学课程和思想政治理论、大学物理等公共基础课;
2.各类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等;
3.实践类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等。
编排课内实验课表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分批次安排实验。
三、教材选用征订
(一)教材选用
落实凡选必审制度,课程负责人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系(教研室)对课程教材选用进行集体决策,确定备选教材,并提交学院(部)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须通读备选教材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院(部)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教材须在学院(部)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形成院(部)《教材选用目录》;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须经校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教材选用目录》。各学院须在 12月3日前将《教材选用目录》报教务处备案。
(二)教材征订
各学院根据已备案《教材选用目录》,12月6日将下学期的《教材征订表》电子版发送教务处,打印纸质《教材征订表》汇总表,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交教务处刘老师,《教材征订表》是征订教材的唯一依据,不得随意更换已征订教材,不得选用备案《教材选用目录》之外的教材。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凡属于“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必须按马工程教材目录统一选用(附件:2021年8月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2.教材选用应遵循以下顺序:马工程教材、获奖教材(本校教师编写的优先选用)、校级立项教材、近三年教材。非上述类别的教材必须要选用的,务必在选用依据栏注明原因。各院(部)教材工作委员会应认真把关,凡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3.获奖教材指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或教学成果奖的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如:“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教材等)、省级精品或重点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等。
4.近三年教材指2019年以后出版或再版的教材。
5.每学期原则上每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不得征订课程辅导书、参考书,不跨学期选定教材。
6.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定同一版本的教材。不得因任课教师原因选择不同的教材,教材一经选定,需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
7.每位任课教师可以选用一本教师用教材,如根据教学需求,需要购买教学参考书,教学参考书的费用由各学院(部)的专项经费支出。
8.教材名称、对应课程、出版社、书号、作者、版次等基本信息要填写准确无误。
附件:2021年8月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教务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