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评建办将于2月27日按照寒假前(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寒假评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专项检查。请相关责任部门于2月26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1)填写完整并发至邮箱:pgb2021@126.com。相关支撑材料归档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1:寒假评建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2: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寒假评建工作安排表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