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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编辑:樊亚萍 时间:2021-07-12 16:18:07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落实《教育部考试中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各项任务要求,推动教育考试领域的科学研究,决定开展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级别将根据审议结果确定。每项课题视其级别给予6万元或3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2.申报者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选题,自行拟定申报题目并进行论证,填写《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活页》(附件2)。超出《课题指南》指定领域的课题申请,应详细阐明立项的必要性。

  3.有关课题的申报条件、申报资格及立项之后的课题管理要求等,请参阅《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附件3)。

  4.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将予以公示。

  5.本次课题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申请者需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本。具体操作程序是:1)申报者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阅课题申请通知并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科研管理服务平台”上注册个人用户;2)完成注册之后,登陆进入平台界面并填写课题申报数据和论证内容;3)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随后自动生成《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活页》;4)将下载、打印并装订好的申请材料(粘贴相关证明)送至科技处。 打印文本的要求是《课题申请书》1份和《申报活页》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5)提交的《课题申请书》、《申报活页》必须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6.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杰,联系电话:48204095

  技术支持电话: 18612117079(崔老师)

  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

2.课题申请书及申报活页

3.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

      科技处(社科处)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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