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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艺术与传媒学院考研奖励办法

编辑:樊亚萍 时间:2016-02-23 10:31:12 浏览: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提高18新利luck客服 质量,以考研为抓手,以考研来引领学风建设,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在鼓励、引导和辅导学生考研工作中做好贡献的各系和相关老师、辅导员给予奖励,现将奖励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风建设人人有责。考研工作,辅导员和有关专业老师共同负责。

二、各系领导和有关专业老师对本系学生从大一开始就应进行专业教育,增强学生对专业的认同和学习兴趣,引导和鼓励学生通过考研来提高学历和专业水平。

三、辅导员要通过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专业,刻苦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学历文凭。

四、学院对各专业学生考研参考率达到30%以上(含30%)给予该系3000元奖励,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多奖励100元。各专业学生在达到30%参考率的基础上,考取率达到学校平均考取率的,给予该系3000元奖励,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多奖励1000元;低于学校平均考取率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除1000元,扣完为止。

五、对专业老师的奖励经费,由系主任按照本系老师在学生考研工作中的贡献来分配。

六、考研录取率以学校平均录取率为基准,毕业班每位辅导员所带班级总录取率等于基准录取率(小数点取前两位),奖励2000元。高于基准录取率且与其他系部平均录取率相比,排名第一的另奖1500元,排第二名的另奖1000元,排第三名的另奖500元。辅导员所带班级总录取率低于基准录取率且与其他系部平均录取率相比,倒数第一的罚款1000元,倒数第二名的罚款800元,倒数第三名的罚款500元。

七、与考研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奖励,由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八、本办法从2016222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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