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宿城区关于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七个禁止”的通告

    作者:admin编辑:朱宏斌来源:保卫处点击:日期:2024-02-26


    为坚决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影响人员疏散区域内停放及充电;

    二、禁止电动自行车及车辆电池进楼入户;

    三、禁止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四、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自行车车棚;

    五、禁止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六、禁止使用非配套充电器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七、禁止挪用、损坏电动车充电棚消防设施、器材。

    宿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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