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人员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文件
要求,年薪12万以上(扣除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
的人员需要自行纳税申报。市地税局要求,凡年所得12万元以上
的纳税人,务必于3月15日前,申报其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
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和相关
个人基础信息。
如果年所得收入达到了12万元,不论是否已经扣缴税款,都要如实进行申报,避免少报漏报现象,税务机关依法为申报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者,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请各位达到申报标准的员工自行通过江苏省地税网上平台或到便民方舟二号楼申报,具体人员由财务处按地税局发来的名单另行通知。(http://sq.jsds.gov.cn/进入宿迁地税首页,点击江苏地税电子税务局后再点击自然人登陆进行操作)
附:网上申报流程
18新利luck菲律宾 财务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