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法政学院党总支在全校率先举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党课,全院师生党员100余人参加。
专题党课由法政学院党总支书记龚永刚主讲。他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明确细化,有利于广大党员全面知悉和积极行使权利,为更好地保障党员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利于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激活新时代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新激情、新力量。
新修订的《条例》用13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为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等13项权利,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具体、边界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