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发布日期:2021-04-06浏览量:

英雄烈士谱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要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服务百姓。”邹碧华曾说,当年他得知自己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录取时,曾激动地给母亲打电话报喜。母亲告诫他:“一定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这句话,成为邹碧华一生的座右铭。

  邹碧华,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1999年5月入党。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邹碧华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当了四年的院长。期间,他进行了一系列的务实改革,审理了一批棘手要案。

  2009年5月,一个年仅5岁的白血病孩子被父母抛弃。在他爷爷奶奶的带领下,孩子来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要起诉他的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而长宁区法院当时没有类似的案件可参考。邹碧华得知以后说,这个案件必须要立案。最终,孩子的父亲将名下房产划归孩子作为治病的医药费,孩子坚强地活了下来。

  针对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情况,邹碧华要求加快工作节奏。他亲自主导开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让所有的来信来访从纸质化变成了网络化,信息的可视化避免了以往信访件泥牛入海的情况。

  为了成为一名更好的法官,邹碧华在法律业务上持之以恒地学习钻研。除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0多篇论文,他还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法庭上的心理学》等十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法律界曾引起轰动,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的畅销书。很多一线法官评价此书“逻辑清晰、思路严密,审判时按图索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还有人戏称,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法庭上的独孤九剑”。

  2014年7月,上海率先在全国拉开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大幕。当时,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的邹碧华,成为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邹碧华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进一步健全科学评估体系。

  邹碧华坚持“不让年轻人和老实人吃亏”的原则。“在实行员额制的过程中,当避免搞‘一刀切’,不能为了图省事、求便利,就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一定要有一个科学的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邹碧华曾说。

  在接连的疲劳作战之下,邹碧华积劳成疾。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突发心脏病,生命定格在了47岁。

  邹碧华证明了法官可以不是一种“官”——不靠森严的行政等级和权力,仅凭自身的法学素养和对职业共同体的尊重,也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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