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里的法治之光

发布日期:2021-04-06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重庆市奉节县,有一个特殊的人民法庭。山村里一面国徽、一条横幅,是这个法庭的常态。高山大河间,一群年轻法官用自己的坚守,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深山。

  奉节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的驻地位于大山深处的兴隆镇。这里山高谷深,平均海拔1300多米,幅员面积达950平方公里。由于辖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很多时候法官们都是用巡回法庭的形式,到基层去审理案件。今天,他们要审理的就是一起农地复耕补偿引起的民事纠纷。

  山路蜿蜒盘旋,一路上状况不断。几名法官最后不得不下车,步行前往。他们背着30多斤重的庭审材料,抱着一尘不染的国徽,穿过芦苇丛,走过独木桥。

  近几年,随着脱贫攻坚进程的加快,兴隆镇的所有行政村都通了公路,但由于各种原因,仍有少部分群众住在交通不便的偏远深山里。今天要去开庭的地方就位于山谷的对面,这条横架在九盘河上的铁索目前仍是过河最快捷的交通工具。

  如今这几位法官都已经能够像当地村民一样熟练地吊着铁索渡河。年轻的庭长刘邓回忆起几年前第一次溜索渡河的经历,仍然记忆犹新。用他的话说,叫“脚发颤,手冒汗,眼睛不敢往下看”。很长一段时间内,刘邓看到汹涌的九盘河水就打怵。刘邓说:“无论路途多么遥远,多么辛苦,我们都会充分运用这个巡回审判等手段来保护人民群众的权利。”

  3个多小时后,一行人终于来到村民王桂英的家里。几张桌子,盖上桌布,摆好标牌,挂起国徽和巡回法庭的横幅,一个“巡回法庭”就这样搭建起来了。

  王桂英老人有两个儿子,农村土地复垦政策下来之后,娘仨签订协议,均分补偿金。然而一次意外,老人的大儿子去世了。小儿子以生活困难、需要照顾母亲为由,提出要两份补偿金。作为母亲的王桂英不同意,便把小儿子告上了法庭。

  在环境封闭的大山里,刘邓和同事们要审理的大都是这种具体的生产生活纠纷。白天的审理没有当庭宣判,晚上,几个法官又坐在一起分析案情。老人的余生毕竟还需要人照料,如何化解母子间的隔阂,妥善解决这个涉及基本民生的问题,几个人一直研究到深夜。第二天上午,他们又来到王桂英家,对双方进行调解。

  刘邓说:“你们还是要尊重母亲的意愿。母亲那一份应该给她的还是要给她。大嫂这一份的话,我建议双方就各得一半。”经过一番调解,大嫂自愿放弃补偿款,小儿子分得大哥补偿款的一半,并负责为母亲养老。母子俩终于冰释前嫌。

  第三人民法庭是一个年轻的队伍。共有三个审判员、一个法警、一个书记员,平均年龄不到30岁。巡回法庭设立的初衷,除了方便群众,还有就是借庭审进行法治教育。除此以外,法官们还给自己附加了一份工作,那就是轮流到辖区村落进行现场普法。在普法现场,法官对乡村日常生活中可能会触犯法律的情形,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讲解,引导他们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今,在九盘河两岸,“有难找法官、遇事到法庭”的意识,已深入老百姓的心中。几年来,第三法庭共处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多件,三名审判员人年均结案近180件,案件调撤率70%以上,服判息诉率高达98%。审判的案件没有一例因为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而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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