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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闻出版领域不规范使用汉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编辑:苍娟 来源: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6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新闻出版领域、广播电视领域不规范使用汉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156号)和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汉字使用的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任务

主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及相关新媒体等的报头(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书脊等)、主页面、内文(包括正文、内容提要、目录以及版权记录项目等辅文)、包装装饰物、广告宣传品等用字。在整治工作中,要对以上内容汉字使用不正确、不规范的问题认真整改,对违背汉字书写规律和审美品位,粗制滥造、拙劣夸张、观感不佳的字体及时清理替换。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单位自查自纠、学校复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对存在用字不规范、不美观问题的,视问题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整改,在相关产品、内容再版修订或重新发布时予以纠正。6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工作总体情况、查找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有关建议等,并将自查报告送交校党委宣传部新闻科(行政楼505室)。

(二)学校复查。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监督指导和复查把关。610日前完成复查。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汉字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升内容质量,充分发挥新闻出版作为宣传和规范使用汉字主阵地的重要作用,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汉字使用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标准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规范使用汉字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自觉弘扬民族文化、增强规范用字意识、提高审美鉴别能力,在全校营造规范使用汉字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审核把关,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把关意识,加强汉字使用情况审核,避免丑书”“怪书等不规范字体用于新闻出版领域。积极推广应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编辑校对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字意识和水平。

联系人:曹志成,联系电话:84204568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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