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决策水平、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党委宣传部会同纪委、组织部、统战部、机关工委等部门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巡学旁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学旁听时间
10月8日—11月30日。
二、巡学旁听对象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三、巡学旁听形式
1.听取汇报。听取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台帐资料。
3.个别访谈。与巡学旁听单位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和中心组学习秘书谈话,了解理论学习中心组本年度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管理、学习成果转化、学习制度建立等工作情况。
4.旁听点评。巡学旁听相关领导参加基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现场观摩学习研讨情况,重点了解学习主题是否突出政治性思想性和针对性,组织学习的程序是否科学规范,研讨交流及重点发言人数是否符合要求,中心组成员是否深入调研、发言内容是否充分准备、问题导向是否突出、结合实际是否紧密等方面,并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校党委巡学旁听的统一安排,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做好本单位的巡学旁听工作。
2.加强联系沟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安排一名联络员做好巡学旁听工作对接及查阅资料和个别访谈等相关工作,确保巡学旁听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问题整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照校党委印发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和巡学旁听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找差距、查不足、补短板,不断提高学习质量,提升学习效果,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