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干部工作>> 正文

关于刘国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编辑]:付德志 [审核]: [发表时间]:2023-07-19 [来源]: [浏览次数]:

宿院委〔202352

关于刘国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刘国巍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协助负责经济管理学院行政工作;

李金宝同志任文理学院党委委员,协助负责文理学院行政工作;

魏连锁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协助负责信息工程学院行政工作;

李新星同志协助负责信息工程学院行政工作;

初健同志任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委员,协助负责艺术与传媒学院行政工作;

乔永刚同志任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委员,协助负责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工作;

陈丽杰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协助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工作;

刘尚礼同志协助负责体育学院行政工作。

以上8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3年7月9日起算。

特此通知。

中共18新利luck菲律宾 委员会 18新利luck菲律宾

2023年7月1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