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校区”、“分校”、“独立学院”有何不同

2017年09月21日 00:00 点击:[]

8月27日,北师大官方发布消息称,将以北师大珠海分校为基础,按照广东省、珠海市和学校三方共建的新模式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之后,此事便以“北师大珠海分校更名为北师大珠海校区”为题广为传播并引发热议。

这是否意味着北师大珠海分校由之前的独立学院摇身一变升格为“985工程”高校?北师大珠海分校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各方刚刚签约,后续具体的一些进展大家都在密切关注。目前尚不清楚毕业证书是否会改名,但2017年的毕业生拿的毕业证书上仍是原来的校名。

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则解释称,省市校三方签署了一个共建北师大珠海校区的协议,就说是新增了一所985高校,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妥的,既不准确也不靠谱。

根据北师大珠海分校2017年招生简章显示,北师大珠海分校虽然称为“分校”,但是其实质为独立学院,和一般高校的“校区”也有着较大不同。那么,高校的“校区”、“分校”以及“独立学院”间都有哪些差异?

“校区”亦有别

各高校“校区”(又称“分校区”)大多是指与“本部(主校区)”除地理区位不同外其余方面皆保持一致的“本校分部”,即“分部不分校”,在各方面都直接受统一领导,学科专业也互不冲突,不存在独立运行的状况,除就学位置外其余待遇与本部的学生一致。

例如,复旦大学在上海主要分为邯郸路校区(本部)、江湾校区、枫林校区、张江校区,四个校区的学生除就学位置外待遇一致。

类似的例子还有四川大学的望江校区(本部)、华西校区和江安校区,以及中山大学的南校区(本部)、北校区、东校区和珠海校区等,“校区”的毕业生与本部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一般情况下,大学的“校区”没有独立招生的权力,其生源主要依靠校本部统招,再根据专业和年级分配到各个校区,因而生源质量有所保证。

“校区”独立招生的例子也有。

官方资料显示,1985 年,经原航天工业部批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成立,2002年正式更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即哈工大威海校区。不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设不同代码,考生填报志愿时需分别填报,分别录取,但两校毕业生均颁发相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此外,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和大连理工大学也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但是两个校区都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证书。

部分“分校”为本部与地方政府合办

“分校”和“校区”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唯一的区分标准。但一般而言,与“校区”相比,“分校”大多是与“本校”在教学管理方面相独立的办学机构。据天津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城市快报》报道,“分校”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是大学合并潮的产物。主要是将专业性较强的大学与有实力的综合性大学合并,进行合并的学校在合并前地理位置并不重叠或临近,合并后就转化为了实际上的“类分校区”(部)。一些院校经过资源重组往往会把相近的专业放在一个“分部”,此类合并学校的“分校”一般独立性较强,在招生以及学制、行政管理方面都拥有极大的自主权。

例如,2000年,北京医科大学与北京大学进行了合并,成为了北京大学医学部,北大医学部独立于北京大学进行招生,学生需于大一、大二进入北京大学本部学习基础公共课程之后,方能转入北大医学部进行专业深造,然而在学制、学位的转化方面都应按照医学部的要求执行。

二是由学校本部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办的“分校”。例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即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和大部分“校区”不同,通常情况下,“分校”的招生工作基本独立于校本部,通常在招录分数线上也要低于本部。

例如,独立招生的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录取分数线较东北大学低,两者毕业证书亦有不同。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新利娱乐网站官网 处副处长李晓明2016年6月表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由东北大学统一颁发的,证书上面的章、钢印、校长签名和东北大学总校一样,证书内芯的文字表述与总校稍有不同,文字在“专业”前注有“秦皇岛分校XX专业”字样。

有的“分校”实质为独立学院

至于独立学院,指的是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据《人民日报》2011年7月报道,独立学院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我国独立学院产生于1999年,以浙江大学与杭州市联合创办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为标志。独立学院的概念被正式确立,始于2003年的教育部8号文件。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朱军文2004年所发论文《新制独立学院概念及其本质特征:基于产权的分析》,新制独立学院主要分为民办高校挂靠公立高校、公立高校与企业共同投资创办、公立高校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共同设立、公立大专、中专学校升格、公立高校与地方政府共同创建等办法。

判断独立学院的一个简易方法是通过其名称。例如,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南开大学滨海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等,可见其命名结构大多是“xx大学xx学院”。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院校虽名为“xx大学xx分校”,但是其实质仍为独立学院。

21世纪初,广东省珠海市先后引进了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与吉林大学等国内高校进驻当地办学,三家高校在珠校区都为独立学院。

以上述3所院校为例,其中,北师大珠海分校与北理工珠海学院为两校与珠海市政府合办,吉大珠海分校为校方与珠海市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即所谓的“名校办民校”,这也是国内独立学院的普遍做法。

他们在代码、招生批次、录取分数、办学水平上都与母体高校有质的不同。例如,北师大珠海分校的代码为“13177”,北师大的代码为“10027”;北理工珠海学院的代码为“13675”,而北理工的代码为“10007”。不过,北师大珠海分校官网“学校概况”等栏目未提及其独立学院性质,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显示其办学性质为独立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官网则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是由吉林大学与珠海市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合作建设的独立学院。

近些年,名校办分校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策略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李献策等人2012年发表的《重点高校异地办学的三种模式分析》一文指出,为分享母体高校的品牌效应,分校无一例外都极力自称是母体高校的组成部分或分校区,否认自己的独立身份。比如某名牌大学分校,其学科水平、师资水平等远未达到重点大学的水准,与其母体高校相比更是天差地别,但由于受益于母体高校的品牌效应,其在大多数省份的录取分数竟超出当地重点线数10分,高于很多重点甚至名牌大学的录取分数。

《光明日报》2017年8月21日刊发评论指出,名校办分校,把优质的教育资源引入教育相对薄弱地区,是为了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但目前名校办分校也出现了管理弱化、名师虚化、特色淡化、破坏教育生态的问题。因此需要不断提高分校自身的办学能力和办学品位,形成名校与分校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既良性互动又相得益彰的格局,让分校扎根当地教育沃土,从而推动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

(来源:澎湃新闻;作者:钟煜豪 张子翔 郑伊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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