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的通知

编辑:张丽娜 2022年04月20日 18:26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2〕11号)的安排,为做好我校相关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和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高教研究人员及一线教师,面向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破解新问题、探索新路径、培育新成果,全面提高服务决策能力,不断提升江苏省高校教研整体水平。

二、立项条件

专项课题围绕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围绕《江苏高教》现设主要栏目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学治理、大学评价、师资队伍建设、18新利luck客服 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辅导员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和国外教育等,研究内容强调问题意识、学术性和创新性,以宏观理论研究和中观以上应用理论研究为主。

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各高校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含博士研究生)或一线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研究、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主持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一)立项数量。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省高教学会重点课题立项10项、一般课题立项20项。全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二)资助标准。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资助经费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提供并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要求。申报书(一式6份)提交至发展规划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fzyj@squ.edu.cn。

(二)时间安排。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9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联系人:张丽娜;联系电话:84201290。

附件:

1.课题指南

2.课题汇总表

3.课题申报书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室)

2022年4月20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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