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精神,根据省外办《关于请预报2022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苏外管〔2021〕424号),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审慎做好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工作,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将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总体要求,确保全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始终符合全国防疫工作大局和省委省政府防疫工作要求
二、坚持“计划管理”全覆盖,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
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通过线上形式开展对外洽谈交流、合作对接,确有必要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的,一律按照“计划管理”原则,提前编制并预报因公出国(境)计划(双跨团组、线上国际会议除外),未预报年度出访计划原则上不得安排出访。
三、坚持“因事定人”总原则,非紧急、非必要不出境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工作部署,根据自身对外交流合作需要,严格按照“因事定人”原则,科学谋划2022年度因公出访计划。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性出访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境)外培训。
四、坚持重点领域严监管,分类预报出访计划
校领导出访计划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草拟,报学校研究。预报时须明确出访人员姓名、出访国别(地区)、出访时间等内客。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出国(境)培训、中长期学习研修、海外常驻等任务,一律按要求填报因公出国(境)计划。
五、其他事项
1.2022年度取消赴毗邻国家团组计划单列政策,一律纳入赴国外团组计划进行预报,计入单位和个人年度出访批次和人数。
2.因公赴港澳地区团组计划编报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请各部门、各单位将《2022年度18新利luck菲律宾 因公出国(境)计划表》于2021年11月18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45520453@qq.com,纸质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行政楼304办公室,联系人:卢维诗,电话:0527-84202302。
附件:《2022年度18新利luck菲律宾 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