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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编辑:卢维诗 日期:2022-01-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省外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的通知》精神,经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决定,拟推荐卢维诗同志为优秀专办员人选。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23-27日

监督电话: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0527-84201900

纪委办公室0527-8420300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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