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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国公示
作者:卢维诗 编辑:陈红红 审核:沈刚 日期:2024-09-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关于商请选派2024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短期项目领队教师的函》要求,学校选派卢维诗老师于2024年7月28日-8月17日(共计21天)随团赴芬兰参加2024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短期项目”担任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教育理论、方法与实践课程领队。已于规定时间归国,出访费用未超预算。

按照相关规定,现就卢维诗1人此次出访回国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至1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电话:0527-84202325。

附件:《2024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短期项目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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