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推进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结合,逐步形成“五育”并举的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决定开展“劳动教育”和“美育”专项教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各部门(单位)
二、申报数量
每个部门(单位)可以申报1-2项。
三、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2月
四、申报要求
1.填写《2021年“劳动教育”和“美育”专项教育活动方案》(附件)。
2.于3月26日前将活动方案报教务处。
联系人:朱晓光 联系电话:8420268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