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校一届四次教代会将于2021年6月召开。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民主监督和和谐校园构建中的作用,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31日。
二、提案撰写要求
(一)站位高远、选题精准。教代会代表要从学校转制发展大局出发,深入教职工中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内涵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以及应用技术型大学质量建设、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代表教职工的意愿并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认真填写提案,力争通过高质量的提案征集和办理落实,推动学校转制发展。
(二)格式正确、符合要求。提案要一事一案以书面形式提出,一项提案须由一名教代会代表提议、两名及两名以上教代会代表附议,也可以以代表团、专门工作委员会名义提出。
(三)内容完整、案由充分。提案包括案名、案由、实施意见等三部分,案名要准确,理由要充分,实施意见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四)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位代表的提案由所在党(总)支部统一汇总并进行初步审查,各单位要严把提案质量关。
(五)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既不作为提案,亦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即:
1.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
2.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
3.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4.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
5.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和矛盾的问题。
三、提案的范围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决议、决定等方面的问题。
2.有关学校和谐校园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三育人”工作、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3.有关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创新等方面的问题。
4.有关内部管理工作、后勤保障服务、薪酬分配、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
5.其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四、提案的递交
使用统一的提案登记表,一式两份,需打印。各党(总)支部要对代表的提案进行初步审阅和指导,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15室)。除提交纸质版外,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419501572@qq.com。联系人:顾承瑶,联系电话:84201903(81903)。
五、提案的审查立案程序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宿迁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建议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六、教代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1.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的提案,按内容分类后送交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送交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阅处后,逐件落实到承办部门。
3.承办部门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在两个月内做出处理意见,并给予书面答复,对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落实的提案,应及时做出合理的解释。
4.承办部门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做出的整改和解决方案经分管校领导批阅后反馈给提案工作委员会,同时承办部门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并征求提案办理认可意见。
5.提案工作委员会要对提案落实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6.在一定范围内对提案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
校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