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阻断疫情蔓延途径,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近期加强教职员工离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即日起,所有在宿的教职员工非必要禁止离开宿迁市(含区/县)。确有急事必须离开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教师工作组审核汇总,教师工作组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2.教职员工如擅自离开宿迁市,将严肃处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3.其他非在宿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所在地防控政策,符合返宿条件的应返尽返,返回宿迁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或单位报备,并按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组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