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3-2025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苏财预〔2022〕6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5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应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预算应全面真实,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应在财力可能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二)全面预算,统收统支。各部门(单位)组织完成的所有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
(三)勤俭节约,确保重点。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校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强化预算绩效约束。各部门单位均要编制整体支出绩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内容
(一)基础数据填报
1.各类教职工人员信息情况表由人事处负责填报。
2.学生基本情况表由教务处负责填报。
3.招生计划表由学生处负责填报。
4.设备资产情况表由国资处填报。
5.公务车辆情况表由党校办填报。
(二)收入预算编制
1.财政拨款收入。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由财务处统计编报。
2.学费、住宿费收入由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配合财务处根据在校生人数测算编报。
3.科研收入由科技处测算编报。
4.经营性收入由后勤处测算编报。
5.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由国资处测算编报。
6.各类报名考试费以及短期培训费收入等,由各部门(单位)、各学院测算编报。
7.其他收入由各执收部门(单位)测算编报。
(三)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经费预算
人员经费预算由人事处统一编制。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各类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其他聘用人员经费(含人数、聘用类型、社会保障费标准等)、退休费等。
2.公用经费预算
(1)各部门(单位)申报的日常运转类经费原则上保持零增长,不得超过2022年预算核定水平。
(2)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按照“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只减不增的原则,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不得超过2022年预算数。
(四)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加强项目库建设,编好项目预算。根据《18新利luck菲律宾 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2023-2025年项目库建设申报。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
(五)资产配置预算编制
各部门(单位)《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苏财规〔2017〕17号)等规定,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需要,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资产配置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各部门(单位)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0〕66号)规定,分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做到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应编尽编、规范编制、合理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由国资处牵头负责,各部门采购需求报国资处汇总。各部门采购需求列举如下:
1.国资处负责汇总编制全校2023年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需求。
2.教务处负责汇总编制全校2023年实验室设备(教学科研)采购需求。
3.后勤保障处(基建处)负责汇总编制全校2023年基建、维修工程采购需求。
4.图书馆负责汇总编制全校2023年图书以及电子资源采购需求。
5.其他相关部门专用设备、专项服务等采购需求。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8月5日前报送项目库相关材料。报送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见3月15日校内通知)。
(二)8月10日前,各单位完成“一上”收入预算及基础数据填报工作。
(三)8月20日前,财务处汇总各部门数据,形成“一上”预算草案报财经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8月30日前,根据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意见修改完善,确定2023年预算收支总额报省财政厅。
(五)9月10日-10月20日,各部门(单位)根据“一下”预算控制数,细化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经业务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处。
(六)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参照附件1所列编制内容分工,认真做好“一上”预算数据和项目库预算编制工作。
(七)相关材料(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财务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以部门名称命名的压缩文件)至504288924@qq.com邮箱。联系人:宋小彩,电话:0527-84202016
根据财政厅要求,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提前,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考虑来年工作安排,加强部门协调,合理配置资源,及时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
财务处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