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
工作室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推动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充分发挥作用、努力争创先进,探索可示范可推广的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带动基层党建质量整体提升,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18新利luck菲律宾 基层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下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1.标杆院系。面向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申报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委(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各项会议及学习制度健全、规范,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有力,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好。近3年来,在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中排名靠前,党建工作有特色。2023年全校拟培育创建“标杆院系”1个,各基层党组织积极申报。
2.样板支部。面向全校基层党支部开展。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2年内保持稳定。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部门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样板支部”拟培育创建5个,各基层党组织择优推荐1个报送。
3.“双带头人”工作室。面向各学院教师党支部开展。工作室依托教学科研一线、成立1年及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并在2年内保持稳定。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工作室需在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方面作用突出。2023年全校拟培育创建“双带头人”工作室5个,各学院基层党组织择优推荐1个报送。
以上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1年。获批建设单位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和全省同类项目评选,已获得全国和全省同类项目和2022年学校培育创建单位的不再申报。
二、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对照《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18新利luck菲律宾 基层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积极推进,有序展开,按计划进行。
(二)自评申报。2023年4月30日前,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要对照《18新利luck菲律宾 基层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中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遴选参考标准,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一年建设周期内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报申报书,全年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展开工作,积极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实。
(三)考评验收。各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党委组织部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公布验收评定结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必要保障,推广建设成果,加强示范引领,确保建设实效。学校将从校级培育创建单位中推荐全国、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
三、实施保障
(一)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强基创优”建设计划培育工作,落实党建责任清单,把示范点创建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目标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二)精心统筹谋划。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创建目标和创建工作措施。坚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把“强基创优”建设计划与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使各项创建工作紧密衔接、有序推进。
(三)落实经费保障。建设周期内,学校党委根据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的建设内容予以一定经费支持。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建设经费。
(四)注重典型引领。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典型培育,注重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带动,培育树立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推广、能持久的先进典型,发挥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基层党组织统一汇总材料并将申报书表压缩打包,电子版统一命名为:某某学院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申报材料,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稿交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稿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dzzb@squ.edu.cn,联系人:吴欣阳,曹宜婷,联系电话:84205536,84200116。
附件:1.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遴选参考标准
2.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遴选参考标
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4.18新利luck菲律宾 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申报书
5.18新利luck菲律宾“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