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排查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做好、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保障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顺利通过,经研究决定,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及相关部门实验室管理规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27-28日
二、检查方式
校纪委联合教务处、保卫处等部门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台账和制度等资料。
三、检查范围
全校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所有实验实训室、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宣传、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及常规冷热设备等方面。重点检查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压力容器、加热及制冷设备。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明确责任,做好自查及协调配合相关工作,确保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监督检查处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