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4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根据上级精神和年度学习计划安排,现就4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时间
4月20日(根据实际情况,时间也可微调)。
二、参加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根据需要也可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职工代表参加)。
三、活动内容
(一)共性活动
1.“唱”红色歌曲《我宣誓》;
2.“看”微视频《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扎实抓好主题教育为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
3.“学”我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会议精神;
4.“议”如何贯彻落实好上级要求,立足岗位实际,积极参加、全力做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
5.“做”好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安排。
(二)个性活动
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灵活多样开展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作为直接责任人,加强领导,拿出足够的精力,精心组织,切实把“主题党日”活动落到实处。开展集中活动时,党员都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突出业务需求。要根据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共性活动的组织开展,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同时立足部门实际、业务需要,扎实做好个性活动策划安排,确保自选动作有特色,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3.加大宣传力度。规范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拍摄会场图片或影像资料,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在部门网站党建栏目板块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
党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