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以及实践动手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立项及国家级省级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和数量
2023年“大创项目”拟立项282项,项目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以上项目学校有经费资助)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学校无经费资助)。在此基础上择优遴选一批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各学院的具体申报项目数量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含团队成员)为非毕业班在校本科生,申报者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学生可跨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重点支持2021级申报。
2.每个项目由1-5人组成,其中项目主持人1-2人。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大创项目,且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每个项目需配备1-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每位教师每年同时指导的大创项目不得超过2项(包括未结题项目)(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3:创新创业管理系统使用指南—指导教师)。
4.申报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预期成果要求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具体成果见附件4)
三、选题范围
“大创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以下范围内选题: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5.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6.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7.社会调查项目。
8.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四、项目申报及评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自己网上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cxcypt.squ.edu.cn/。(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5:创新创业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学生)
学生登录界面为:
登陆以后,使用统一认证登录,点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项目申报提交后,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初评,其中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评审,校专家组评审时每个项目需要给出明确分数。学生网上截止申报时间为5月20日,各学院评审截止时间5月25日。各学院应广泛宣传和发动学生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和学生申报数量最低比例应达到1:1.2。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遴选优秀项目予以立项,并择优推荐省级项目,经公示后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
五、项目实施时间
“大创项目”的实施时间原则上以一年为限,2023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启动时间为2023年5月,中期检查时间为2023年12月,结题时间为2024年5月,项目主持人应有计划、合理地安排时间,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附件: 1.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量分配表
2.专业门类目录
3.创新创业管理系统使用指南—指导教师
4.18新利luck菲律宾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要求
5.创新创业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学生
6.18新利luck菲律宾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7.18新利luck菲律宾 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参考)
创新创业学院 学工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