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 “五四”青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为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宿院青年为我校建设地方性、有特色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分“揭榜挂帅”“创新创优”“两红两优”等三个类别,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揭榜挂帅”类 1.奖项设置类别 (1)勤学求真类:求知若渴,刻苦好学,学业优异,有较好的学习成果支撑,且能帮助和带领同学共同进步。 (2)创新发展类:爱研究,爱思考,善于创新,富有创意,并取得一定的创新创意成果。 (3)学生工作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被公认为学生组织或学生团队中的杰出带头人。 (4)志愿公益类: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进社区等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产生良好社会效益。 (5)道德模范类:在孝老爱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方面有感人故事或突出事迹。 (6)励志奋进类:经历艰辛,但不言放弃,自强不息,并取得一定成绩,事迹感人;也可是在学习上有较大进步或者生活表现和思想观念等方面有突出转变的学生。 (7)达人奇才类: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长、特别技能,并取得一定成绩。 (8)思想引领类:在思辨类、读书交流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能引领学生思想潮流,或能善用新媒体传播正能量的网络红人、学生意见领袖。 (9)创业实践类:在校期间有创业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主动走向社会,积极争取各类实习机会,参与实习类实践活动,富有成果。 (10)健康阳光类:有健康时尚的生活习惯,身体强健,心态阳光,志趣高雅,生活多彩,散发青春活力和蓬勃朝气。 (11)建言献策类:能够围绕学校践行“以学生为本”理念,主动建言献策,在校院两级“为学生办实事”工作中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12)其他类:在以上各类之外的其他方面有特长、有特别优秀表现。 2.评选方法 (1)个人申报:全日制在校中外大学生均可自行申报。申报者只需争取到不少于10名师生的实名推荐(推荐者需在相应版块撰写推荐理由,每名申报者需提交不超过3分钟的推荐视频,手机录制即可)即获得参评资格。相关信息表格详见“宿院青年”微信公众号近期指引。 (2)学院评审:校团委将获得参评资格的学生信息反馈给各学院,由二级学院对学生的基本信息、事迹材料以及实名推荐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海选。每个学院最终推荐各类“揭榜挂帅”的青年学生原则上不少于2名。 (3)校级宣传:校团委将对获得“揭榜挂帅”称号的青年学生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分类分批网络展示,海选投票,成立“揭榜挂帅”百人青年宣讲团,并优先获得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资格。 (二)“创新创优”类 1.基层团组织创新创优成果奖 基层团组织能遵照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创造性的开展“三力一度两保证”工作主线,在工作方法、工作路径或工作载体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并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体现出普遍可推广价值的,可以申报基层团组织创新创优成果奖。申报主体既可以是院级团委,也可以是团支部,重点向团支部倾斜。有意申报的,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稿,于4月26日前由各学院汇总审定后报校团委。 2.最佳团日活动 最佳团日活动应紧紧围绕时代主题以及支部特点展开;活动形式新颖、效果突出,支部成员普遍反映良好。有意申报该奖项的团支部,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稿,于4月26日前由各学院汇总审定后报校团委。 (三)“两红两优”类 1.“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切实做好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青年大学习”参与率100%;带领团员青年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优良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2)支部班子建设好,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能够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推优”工作成效显著,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3)支部团员青年主动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劳动教育、文艺体育等“第二课堂”活动,在决战决胜“合格评估”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4)团支部工作扎实,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不低于“三星级”,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参加团内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模范作用显著。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实;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努力做好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吃苦耐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有威信。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团员意识强,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4)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关于深化共青团改革和从严治团的有关要求。 (2)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要求,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强,在所在支部具有较高威信。 (3)具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4)原则上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在团学组织、团支部中担任职务。 4.“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书专项”评选条件 从全校的基层团支部书记中评选,在满足“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资格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2022年度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不低于“三星级”。 (2)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能按要求用好PU平台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3)工作开拓创新,在思想引领、团建创新、服务团员青年、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4)原则上担任团支部书记不少于1年。 5.“两红两优”类申报名额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以分团委为单位,非毕业班评选总数不超过非毕业班团员数的10%,毕业班评选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20%;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比例以团支部为单位不超过团员数的3%;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书专项的评选比例以团支部为单位不超过团支部数的10%;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分团委所属支部数的10%。优秀共青团员从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时间 请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前期相关预通知要求,结合正式文件各部分规定,按时序进度完成宣传动员、审核评比和材料报送工作,各项材料报送结点为4月26日中午12点。 三、工作要求 1.对“揭榜挂帅”类评选,各级团组织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鼓励本院优秀学生积极申报各类奖项,真正推选出各学院表现最优,最具代表性的优秀个人,以真正反映我校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各院级团组织要主动地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把评优工作做实做好; 2.对“创新创优”类评选,各二级学院要择优推荐确具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基层团组织项目参加评选,并给出相应的推荐评价; 3.对“两红两优”类评选,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确保评选的公平公证和评选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条件,各类先进的提名须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并由各分团委审核。通过评比,督促各级团组织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吴垚;联系邮箱:tw@squ.edu.cn 附件:1.创新创优工作项目申报表 2.“两红两优”类申报名额分配表 3.表彰专项名册 4.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书专项申报表 7.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18新利luck菲律宾 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