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36号)文件精神,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1. 申报范围: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种类型。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2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18新利luck客服 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实现出版。
2.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限额3部。除限额外,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每个专业可额外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另外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限额用于申报修订教材和(或)新编教材。
二、申报材料
1.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式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需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式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5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各部门(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审核确认的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处419室,同时将申报表、申报汇总表等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sqc.edu.cn,逾期不予受理。教材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http://jwc.sqc.edu.cn)本通知中下载。
联系人:王海峰 联系电话:84204212
教务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