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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18年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法函[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实施期限:2018年—2020年;

2.申报数量:实行限额申报,各部门(单位)限报一项;

3.省教育厅文件和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4.请各部门(单位)于4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海峰;联系电话:84204212;教务处邮箱:jwc@sqc.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文件和申报指南

2.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

附件2电子版请到教务处主页本通知中下载。

发展研究室 教务处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高等教育

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苏教法函〔2018〕2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现就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期限及任务

项目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主要任务:把握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难点,聚力体制机制,深化高等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增强高校办学活力。

二、申报数量和遴选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各校限报1项。可直接挑选《2018年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项目进行申报,亦可细化指南中的项目,选择合适的切入点,确定申报项目。各校如有改革基础较好的其他项目,也可申报。如不具备条件,可不申报。

省教育厅拟遴选确定20个左右改革试点项目,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校根据申报限额,在校内遴选的基础上,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拟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正式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校于4月20日前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杨素平,联系电话:025-83335805,邮箱:yangsp@ec.js.edu.cn

2018年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1.18新利luck客服 模式改革

2.师范生培养改革

3.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改革

4.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

5.构建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机制

6.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7.学分制改革

8.实践教学改革

9.学生管理改革

10.科研组织模式改革

11.科研评价机制改革

12.深化产学研合作的改革探索

13.深化校企合作的改革探索

14.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的改革探索

15.构建教师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分类考评的机制

16.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

17.校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8.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

19.校园文化建设与创新

20.构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融合的机制

附件2: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docx(17.64 KB)

2018-03-2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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