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5年度和2017年度教师教研业绩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了做好教师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量化考核工作,请通知本部门教职工认真准确、及时完整地填报相关数据。所有填报的数据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有效,作为教研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和奖励津贴核定的依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量化计分依据:宿院教〔2016〕12号文件——关于印发《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师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考核量化计分细则》(试行)的通知。
2. 填报对象:全校内聘教职工
3. 填报网址:http://219.219.0.63/(18新利luck菲律宾 教学管理辅助系统),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项“教研业绩申报”,选择年度2015或2017,分别添加教研业绩。由于2016年教研业绩已审核统计,所以请勿在2016年度中填报任何信息。
4. 教研业绩时间范围:教研业绩取得的时间,以正式发文或证书等证明材料上标注的日期为准。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相关教研业绩,填报到2015年度中;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相关教研业绩,填报到2017年度中;2016年因收录延迟等原因未能填报的教研业绩,务必填报到2017年度中(注意:填报到2016年度中的教研业绩无效,不予审核统计)。
5. 填报时间: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24日。请及时填报,逾期系统将关闭。未能按期填报数据的,后果自负。
6. 填报要求:同一项业绩如果已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请勿在此系统中重复填报;多人合作取得的相关业绩,由第一负责人统一填报,其他合作者无需填报。其他要求详见系统说明。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及时督促教职工按时间节点准确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联系人:王海峰
联系电话:84204212(内线:84212)
教务处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