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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十佳授课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9-1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6年度“十佳授课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18新利luck菲律宾 “十佳授课教师”评选办法》(宿院〔2014〕58号)文件精神,将启动2016年度“十佳授课教师”评选工作。为使本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学院连续任教两年以上(含两年),且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本院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在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积极尝试并取得效果;

(三)近两年(2014-2015、2015-2016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原则上不少于300课时/学年),独立主讲1门以上本科必修课程;

(四)教学行为规范,教学效果好,近两年(2014、2015年)教学测评学生满意度在90%以上,且未发生教学事故。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18新利luck菲律宾 十佳授课教师申报表》。

(二)学院(部)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院(部)核实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组织初评,确定推荐人选,并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推荐时按照专任教师的5%比例推荐,各学院(部)推荐限额如下:

学院(部)

专任教师数

推荐人数限额

学院(部)

专任教师数

推荐人数限额

法政学院

38

2

商学院

37

2

文理学院

50

3

机电工程学院

39

2

信息工程学院

54

3

艺术与传媒学院

40

2

建筑工程学院

47

2

体育部

22

1

外国语学院

83

4

注:数据四舍五入。

(三)学校评选

1.专家组综合评价。评选专家组结合各类材料,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由教学效果、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和学生满意度三部分组成,其权重分别为0.60、0.10、0.30。其中教学效果得分由专家组人员随堂听课评议后获得;教学常规得分根据教学资料(含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案、试卷、作业等)来评分;学生满意度即为本学期任教班级的学生评教分。

2.初选。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教务处遴选出综合评价得分前12名的候选人作为“十佳授课教师”初步人选。

3.评定。教学委员会根据初选结果和专家意见评选出“十佳授课教师”的建议人选。

4.公示、公布。建议人选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报校长审批后发文公布。

三、时间安排

(一)第四——八周(9月19日—10月17日),学院(部)初评,确定推荐人员;

(二)第九——十一周(10月24日—11月11日),专家组对参赛教师的教学常规材料进行评议,并开展随机随堂听课;

(三)第十三周(11月25日)前,综合评价,确定初选人员;

(四)第十五周(12月16日)前,校教学委员会评定、校内公示。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18新利luck菲律宾 “十佳授课教师”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

(二)提供上学期任教课程的试卷(至少1门,不超过3门,含教学大纲、成绩记载表等相关材料);

(三)提供本学期任教的必修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学生作业(每门课程选取一个班级,每个班级抽15本);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逾期视作弃权。

联系人:王凤侠、王海峰

联系电话:(8420)4212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十佳授课教师”申报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务处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十佳授课教师推荐表.doc(51.5 KB)

2016-09-18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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