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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5-2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6﹞2号)精神,“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我校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别和申报条件

“十三五”重点学科申报分为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3类。

其中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学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

二、申报数量

本次遴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一级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2项。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进行申报;鼓励整合校内资源,组织学科相关研究方向联合申报,每个学院不超过1项。

2.申报学科须填写“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

3.申报“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的所有资源(包括学科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基地、设施条件、教学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弄虚作假。

4.各学科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报材料严重失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时间安排

6月10日前,各学院组织申报学科填写《申报表》,并报送到教务处(一式三份);

6月18日前,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申报的学科;

6月25日前,被推荐的学科对《申报表》进行修改,整理支撑材料(《申报表》中所列的学科建设基础的证明材料);

6月30日前,按照要求完成材料上报。

联系人:王凤侠、王海峰

联系电话:84204212

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相关通知下下载)

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2. “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

教 务 处

2016年5月26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pdf(1.03 MB)

2016-05-26 10:33

附件2:“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doc(204 KB)

2016-05-2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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