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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4-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将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第9—12周(4月18日——5月13日),检查以各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各时间段安排如下:

序 号

内容

时间

参加人员

1

单位自查

第九周~十周

各学院安排

2

督导检查

第十周

校督导

3

学校抽查

第十一~十二周

校检查组人员

4

汇报、交流、总结会

第十三周

教务处、各学院(部)院长、教学副院长

二、检查内容

(一)学院(部)自查内容

常规检查

(1)任课教师的教案及讲稿检查,任课教师调、停课统计

(2)教学周历、教学大纲执行情况

(3)院长、副院长、任课教师听课情况

(4)教师、学生出勤及课堂教学情况

(5)教师批改作业及辅导答疑情况

(6)实践教学管理规范性检查

(7)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8)上学期试卷情况检查与分析

(9)学生学风状调查与分析(含早晚自习与上课出勤率、课堂纪律等)

(10)第二课堂开展情况检查

质量工程

(1)专业建设情况(含新专业申报、18新利luck客服 方案修订、专业基本建设等)

(2)课程建设情况(含网络课程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

(3)教材建设情况(含教材选用、教材立项等)

(4)教学改革开展情况(含18新利luck客服 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改革项目实施情况等)

(5)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教学管理

(1)课表执行、调停课情况

(2)教学运行情况调查及分析

(3)期中考试组织及落实

(4)教学设备维护、使用情况

(5)实验、实习、技能训练任务落实

(6)各类教学文档的归档及管理

(二)校督导专项检查内容

试卷抽查:主要抽查上学期试卷的质量、批改情况,重点检查成绩评定、平时成绩考核与记载等。

(三)校教学检查组检查内容

由各学院(部)教学副院长(主任)和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教学检查组,检查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为:

1.教学常规检查:对照各院(部)自查表,进行抽查;

2.网络课程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校第三批立项的网络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

3.实践教学环节检查:主要检查上学期计划的实习与课程设计的组织、落实及效果(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

重点项目为:

1.省级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准备情况;

2.小学教育专业认证自查自评情况。

三、检查组织与落实

1.督导专项检查,在第10周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校检查组检查,在第11周进行,检查形式为:

(1)听汇报。有重点检查项目的学院,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每人限时20分钟。

(2)查阅资料。查阅教学常规、实践教学、专业技能培养等相关资料。

(3)召开学生座谈会。每个学院(部)抽取学生10-12人(尽量覆盖各专业和各年级)召开学生座谈会。主要了解学风、教风以及对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各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别

组长

成员

检查学院(部)

检查日期

学生座谈会

第一组

吴绍兵

李明建、孙小荣、沈 刚、马卫东、王凤侠、张以科

文理学院

5月4日(星期三)

14:30-17:00

5月3日(星期二)

16:10-17:30

各学院同时进行,具体由各学院安排,检查组人员参与。

机电工程学院

5月5日(星期四)

14:30-17:00

体育部

5月5日(星期四)

8:30-11:00

第二组

乔 燕

杨殿闯、朱方之、许忠荣、唐友亮、于 华、邱 菊

信息工程学院、

5月4日(星期三)

14:30-17:00

外国语学院

5月11日(星期三)

14:30-17:00

艺术与传媒学院

5月5日(星期四)

14:30-17:00

第三组

嵇会祥

刘 文、陈 林、于兴亭、邵国友、张 进、仲 燚

法政学院

5月5日(星期四)

8:30-11:00

建筑工程学院

5月10日(星期二)

14:30-17:00

商学院

5月6日(星期五)

8:30-11:00

四、关于期中考试

原则上,每门课程均应安排期中教学考核,考核的形式可以为考试、大作业、论文等,一般安排在第10-12周进行,其中2015级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和2014级的“大学英语”为必考课程。2013级、2014级考1-2门专业课程,具体课程由各学院自行选定,命题由各学院组织,试卷印制及考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五、材料报送要求

1.4月21日前,各学院提交本学期课程期中考试统计表(附件2);

2.4月28日前,各学院提交自查总结和相关表格(表格见附件1);

3.5月13日前,各学院(部)提交汇报ppt。本次检查交流会上,仍采用各学院(部)自主汇报的形式,汇报采用PPT形式,每个单位限时6分钟(简要汇报半学期以来的重点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等)。

请各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保障检查顺利进行。

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2015-2016-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系部自查表

2.2015-2016-2学期开课课程期中教学考核方式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17日

附件1:2015-2016-2期中教学检查院部自查表.xls(67 KB)

2016-04-19 15:34

附件2:2015-2016-2学期期中考试课程反馈.xls(357.5 KB)

2016-04-19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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