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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培训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3-17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凡申请教师资格者必须先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要求。按照院语委和教务处的统一安排,我院定于2016年3月21日至4月2日举行普通话测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

所有初次参加普通话测试的考生。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教学班组成

(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讲授普通话测试中单音节字、多音节词、朗读、说话等四项的训练和测试重点、难点及相关知识;计算机辅助测试中的考试流程、应试技巧和相关注意事项。

四、培训要求

凡初次参加测试的考生务必参加培训,特殊情况须向老师请假。缺席两次及以上者不得参加测试。

教务处

2016-3-16

15162普通话培训安排表.xlsx(86.59 KB)

2016-03-1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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