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为保障实验教学有序展开,加强全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决定对各教学单位实验进行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中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2.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各学院(中心)对于发现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举一反三,坚决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环境卫生、仪器设备运行、水电安全、化学品安全、消防设施、实验耗材储备、大型设备使用安全、实验室记录材料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1.检查时间:2023年10月30日
2.牵头部门:教务处、保卫处
3.整改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15日
教务处、保卫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