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9号)、《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通知》(苏教高〔2019〕8号)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品牌专业)二期项目有关立项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品牌专业二期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验收2020年、2021年立项的第一、第二批品牌专业项目(含特色专业),不含同时被立项为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培育点)或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点的专业。
2024年验收专业一览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建设类别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第一批(2020年)省特色 |
2 |
文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第二批(2021年)省特色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
第一批(2020年)省特色 |
4 |
建筑工程学院 |
测绘工程 |
第二批(2021年)省特色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第二批(2021年)省特色 |
6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产品设计 |
第一批(2020年)省特色 |
7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第二批(2021年)省特色 |
二、验收原则
(一)保证质量、客观公正
为切实保障品牌专业建设质量,验收“合格”的专业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经审计,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建设目标和任务基本实施完成;三是专业管理规范。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18新利luck客服 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建设期内正常招生。未达到以上三个条件的专业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各校资金审计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专业,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该专业验收结果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聚焦内涵、突出实效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聚焦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实践资源等内涵要素,以项目立项时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重点考察建设任务达成度、水平提升度和服务发展贡献度等,突出预期标志性成果和核心量化指标。品牌专业原则上须达到“Ⅰ+Ⅱ+X”标志性成果要求(“Ⅰ”代表至少应完成1项国家级成果,“Ⅱ”代表至少应完成2项省级成果,“X”代表部分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和卓越工程师计划2.0专业验收要同时突出有关立项要求。
(三)树立标杆、争创一流
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20%左右比例择优评选一批验收“优秀”的专业,树立建设标杆,激励各校提升18新利luck客服 质量、产出标志性成果,体现在全国同类专业中的竞争力、显示度、示范性和引领性。验收结果为“优秀”的专业须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认证、一流课程建设、教研成果、双创教育、就业质量等方面取得多项标志性成果。
三、验收结果运用
二期项目验收结果将作为三期项目遴选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验收“优秀”的专业优先立项为三期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二期项目不得纳入三期建设。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院于2024年6月11日前,向教务处报送《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附件3)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验收报告中涉及标志性成果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佐证材料仅需要反映成果的名称、等次、人员和时间等关键信息即可,已公开的成果信息不用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附件用A4纸正反打印装订,篇幅不得超过十页。
联系人:王海峰,联系电话:84202681。
附件:
1.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9号)
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
3.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