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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2021级师范生实践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2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范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整合校内外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形成与宿迁地方中小学协同培养师范生的合力,建立师范生培养专业化队伍,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现就2021级师范生校内外实践导师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推荐

1.各师范专业实践导师人选由各学院会同教育实践学校负责推荐。

2.校外实践导师一般为我校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基地教师,原则上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师德高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可以是普通教师,也可以是中小学学校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学科组长、学科带头人优先。各学院校内导师一般是学科教学论教师和近几年配合学科教学论教师参与师范生实践教学(教育研习、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技能训练)、班级管理及活动指导等工作的教师。

二、导师聘任

1.教务处根据推荐名单确定聘任人选,聘期三年。

2.实践导师名单确定后,由各学院组织聘任。请各学院组织安排实践导师座谈、报告等相关聘任活动,充分发挥校内外实践导师在师范生实践教学过程的指导作用。

3.教务处统一制作聘书。每学年优秀实践指导教师名单原则上从聘任的实践导师中产生。

三、导师职责

1.受聘的师范生校外实践导师帮助策划我校2021级师范生课题研习、教育见习和实习计划以及参与师范生培养和专业发展。校外实践导师要充分发挥所在学校(园)的基础教育资源优势,积极为我校师范生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工作提供便利,并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实践指导。

2.相关学院应组建稳定的师范生校内导师团队,加强校内外实践导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师范生的实践教学与训练过程中,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从导师团队中产生。各学院校内导师团队作为该专业师范生培养指导小组,负责推进师范生实践教学环节的落实和考核,加强对师范生培养的过程管理。

四、其他

1.相关学院及教师应加强与校外师范生实践导师联系,根据师范专业18新利luck客服 方案,做好师范生教育实践活动的计划和安排,并做好实践导师指导活动过程材料的留存工作。

2.请相关学院在本学期第9周周五(10月30日)前将实践导师聘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档发送教务处教师教育科。

联系人:周莲芳;电话:84205667;邮箱:zlf506@126.com

附件:1.2021级师范生校外实践导师聘任情况汇总表

2.各学院师范生校内实践导师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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