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确保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2021年9月4日-5日(第一周周六、周日)
二、补考对象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课程不及格、办理缓考手续的同学。凡考试无故缺考者无补考资格。
三、补考方式
补考课程考核形式原则上与上学期期末考试考核形式相同,采用开闭卷笔试进行考核的课程补考安排在线下进行。
四、考试过程管理
1.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钟到行政楼414室领取试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学生进入考场前应认真核查考生身份,严防替考发生;考试过程中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应提前警告制止,不给考生作弊机会。
2.考生应持补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提前通知到相关学生,并在考前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请相关学生提前做好复习备考工作。
2.参加补考的同学拿到补考证后要认真核对补考课程、时间和地点,如发现有遗漏或安排冲突的务必于考前两天告之教务处,以便及时调整。
3.未按规定参加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直接重修。
教务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