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院教务【2022】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师范专业实习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巩固专业思想和提高业务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科师范类专业学生实习,是指列入18新利luck客服 方案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或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进行实践的教育教学活动,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毕业实习等实习。
第二章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实习教学实行学校、院(部)二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实习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院(部)负责学生实习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教务处职责
1.编制年度实习经费预算,分配各学院实习经费,并检查实习经费的使用情况。
2.审定各学院学期实习计划。
3.检查学院实习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4.协调并解决全校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5.检查实习质量,组织实习工作经验交流等,审定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学生名单。
第五条院(部)职责
1.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制定学期实习计划。
2.提前落实实习场所,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3.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实习前的动员工作。组织学习本规定及实习教学大纲,使学生了解熟悉实习实施计划,并针对本次实习的特点,进行实习态度、实习纪律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
4.检查各专业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实习质量。
5.组织开展学院内实习经验交流,对本年度全院实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学生。
6.编制年度实习经费预算报教务处。
7.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实习基地条件和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8.每学期编撰一期实习简报。
第六条系职责
1.编写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制定实习计划。
2.提前联系实习场所,安排好实习的各项事宜。
3.对学生进行实习前动员,下发实习计划及任务。组织学习相关管理制度及实习教学大纲,使学生了解熟悉实习计划,并针对本次实习的特点,进行实习纪律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
4.跟踪实习任务的执行情况及监督实习质量。
5.组织学生的成绩评定工作,做好实习总结。
第七条 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和实习单位各安排一位指导教师共同指导。校内指导教师与学生数的比例,一般为1∶10~1∶15,实习单位教师指导不得超过3名学生。
2.校内指导教师应提前了解实习要求(包括实习计划中的要求和课程作业以及个人对实习的要求),提前了解实习学校的情况,教育教学过程、特点等。
3.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以学科教学论教师为主,具体职责如下:
(1)参加实习学生的动员会、见面会、考核和总结会。
(2)负责实习的考勤等组织管理和备课、试讲等活动的指导工作。
(3)积极配合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对实习过程的指导。通过听课了解学生教学情况,并对学生师德规范、课堂教学、班级管理、研究反思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做好实习过程相关记录,并填写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4)了解学生的实习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指导实习生、研习生做好教学设计、录制教学片段并上交;对每位实习生至少听课1节,至少组织本实习小组实习生开设1次公开课。
(5)撰写实习小组指导工作总结,并与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共同组织师范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并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执行。
4.除完成学校其他教学任务外,校内指导教师应自始至终参加学生实习的全过程。遇有特殊情况,须向系(教研室)主任请假,系(教研室)主任应及时派出教师接替其工作,待安排好工作后,才能离开实习学校。
5.两位指导教师要负责指导学生的专业实习,在实习中应经常检查学生实习手册、资料搜集等情况,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实习质量。
6.对实习期间发生的各类问题,应及时会同实习单位进行处理,重大问题要向学院领导及时汇报。
7.实习结束后,及时批改学生的实习报告,在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将实习成绩和实习总结送交学生所在学院。
第八条 实习学生的职责
全体师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分散实习。
1.在实习期间,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设组长一名。
2.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学校规章制度,虚心向指导教师以及管理人员学习,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3.认真备课,规范书写教案。教案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方能上课。
4.互相听课,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在实习、研习阶段每位学生上课不得少于15节,必须录制2个以上质量高的个人课堂教学视频片断(5-10分钟),并提供教案。
5.熟悉实习学校班级管理体系与管理规定,掌握班级管理和学生管理技能,参加班级辅导,在实习班级班主任的指导下,参加班级管理,独立组织1次以上班级活动,并撰写班队活动设计。
6.学生在研习阶段,应参与实习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并能结合毕业论文进行教育调研,提交调研报告。
7.学生在实习期间,除完成实习任务外,要主动为实习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
8.认真填写实习手册,完成实习作业,实习结束后准时上交资料。
第三章实习教学档案
第九条院(部)应组织做好实习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归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计划、学生平时学习情况记录本、学生实习手册、学生实习成绩单、成绩统计分析表、实习总结等资料。实习教学档案由院(部)保存。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