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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师范类专业微课视频初赛的通知

编辑:周莲芳 [发表时间]:2021-06-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语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通知》(苏语函〔2021〕2号)文件精神,在完成前期大赛预选赛基础上,现就做好我校师范类专业预选赛合格学生参加大赛第二阶段微课视频初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6月16日至6月30日。

二、比赛形式

录制微课视频参赛。

三、参赛要求

(一)篇目选择

1.师范类大学生组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参加小学教师组或中学教师组中的一个组别,必须在教育部统编版中小学语文教材中选取一首古典诗词作品或红色经典诗词作品作为主要讲解篇目。如确因串讲、对比讲解等需要,可超出规定范围,选择少量有明确出处的辅助讲解篇目。

2.参加学前教师组应选择符合幼儿认知特点的经典诗文,包括近现代有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文学作品,体裁不限。

3.各组别讲解篇目包括辅助篇目均不得选用外国作品、网络作品、佚名作品以及自创作品。一旦违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二)视频内容

1.参赛选手应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编写教案并录制微课视频。

2.教学内容必须有党史元素,通过深入挖掘经典蕴含的跨时代价值,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党史精神的接续融通性。要用好江苏与宿迁丰富的党史资源、红色基地,有机融入日常生活。

3.微课视频应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但必须有体现诵读和部分板书书写等画面。

(三)视频格式

每名参赛者提交1个参赛视频(将教学微课、课件等资源以完全嵌入的方式保存为1个文件),时长5—8分钟。视频格式为MP4,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文件大小不超过700MB。视频开头须注明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单位、姓名、组别等信息。

(四)提交要求

作品要求为2021年新录制创作的作品。每人限报1件作品,可且仅限报1名指导教师。作品进入复赛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四、初赛奖励

大赛初赛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若干名。7月5日前,教务处、语委办将组织专家对初赛作品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发放相应的获奖证书和奖品。

五、工作要求

6月30日前,请师范类专业相关学院分别组织本学院预选赛测验合格学生参加微课视频初赛。各学院至少选送十个微课视频作品报送至zlf506@126.com邮箱,教务处、语委办将根据初赛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省复赛。

联系人:周莲芳,电话:0527-84202691。

附件1: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评价标准

教务处 语委办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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