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2024届部分毕业生首次答辩资格的公示

作者:李敏 编辑:仲燚 审核:王兴 [发表时间]:2024-06-0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学校于6月3日对答辩前抽检中被抽取到的学生进行了第二批答辩资格审查,有部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超过25%,或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不齐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予以取消学生首次答辩资格,名单如下:

序号

学生学号

学生姓名

校内专业名称

1

2020****134

*辰

测绘工程

2

2019****203

*坡

工程管理

3

2017****238

*

工程管理

学校将在第二次答辩前对以上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学生通过审查后方可参加第二次答辩。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5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反映。电话:84201565。


教务处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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