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校实验室名称的通知

编辑:孙军慈 [发表时间]:2022-03-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

为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18新利luck菲律宾 实验室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现有实验室进行资源整合调整,并对调整好的实验室进行规范命名。

经过整合,学校目前设置实验中心9个,实验室40个,实训室12个,实习实训基地3个,创新创业基地2个。认定后的实验室名称见附件。

实验室名称认定工作是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现就今后学校实验室名称使用、更改及撤并等事项作以下要求:

1.不得随意更改实验室名称,在所有对外、对内宣传时必须用正确、完整的实验室名称;

2.如实验室名称在本次认定时有调整,需将原有的资产按照新实验室名称进行归档、调账。新购置的仪器设备或配套设施纳入相应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内;

3.学院(中心)将根据认定后的实验室名称制作标牌,请各学院(中心)将实验室原有标牌以及与实验室无关标牌撤掉,统一挂新标牌;

4.今后,各学院(中心)如需对各实验室进行增设、撤销、归并、更名等调整,必须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认真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附件:《实验中心(室)及实习实训基地一览表》

教务处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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