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七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政策研究,现就做好第七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立项数额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个。
拟立项课题30个左右,其中重大课题10个左右、重点课题20个左右,省教育厅分别资助8万元/个、5万元/个。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选题要求
本次申报设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者可直接挑选指南中的题目进行申报,亦可细化指南中的题目,选择合适的切入点,确定申报课题。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各课题一般由主持人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不超过8人,每人应具有申报课题相关领域的科研背景和一定的研究基础,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有实际贡献。在课题组人员组成上,要体现多样性和代表性,积极吸收有关专家学者、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参加,避免全部来自主持人所在单位的情况。
(三)同一人以主持人身份只能申报1项课题。已承担省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入选或申报厅局级以上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单位于2018年4月12日前将课题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1份)报送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徐杰,联系电话:84204095,邮箱:kjc@sqc.edu.cn。
本通知所需材料请至科技处网站下载。
科技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