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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 2019-02-02 浏览()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2019年度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省科技厅一系列通知予以转发,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申报条件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2018年按照合同要求按期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经费使用规范,验收材料完整齐备。

3.青年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4.面上项目。我校在编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二)推荐要求

1.杰出青年采取择优推荐方式,我校可推荐3名。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在2018年已验收通过的省青年基金项目中按25%比例择优推荐申报。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3.青年基金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不限制推荐名额,但2017年和2018年已连续2年申报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1年申报资格。

4.面上项目,我校可申报10项。

本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参与他人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有其它的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可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或面上项目。同一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

限项规定: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三、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

限项规定:我校限报5项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成果转化计划。

四、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

限项规定我校限报2项。除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外,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五、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限项规定: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本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特别说明:

1.时间安排

因部分项目由宿迁市科技局统筹推荐,请各部门将有意申报本年度项目的汇总表于2月23日前报送科技处。

2.各个分通知的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3.所有项目申报须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

4.新用户须以个人身份注册,注册后联系科技处激活帐号,已注册用户继续使用已经注册的帐号。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徐杰,联系电话:13357858998。也可加入2019省科技计划填报群里咨询(299924695)。

科技处

2019年2月2日

申报书模板.rar(580.05 KB)

2019-02-02 11:41

相关管理办法.rar(81 KB)

2019-02-02 11:41

相关通知.rar(109.04 KB)

2019-02-02 11:41

汇总表.xls(1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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