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提名系统关网时间:2019年5月22日17:00(提名系统地址等信息另行通知)。
二、申报奖种
科学技术项目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和企业技术创新奖。
三、申报要求
1.提名方式。专家提名与单位提名两种方式。
2.提名数量。我校申报项目由宿迁市科技局提名,限报10项。
3.人员要求。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加被提名项目;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2017-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4.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应用类科技成果应在2年(2017年1月1日)前完成主要技术应用,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其他知识产权。基础类科技成果提交的主要论文论著不得超过8篇,应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其他论文论著。10个核心知识产权和8篇代表性论文均未在历年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5.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被提名人应为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江苏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专家、从事工程技术及科技管理的外籍人员等;已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不包括为创业而兴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苏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
6.材料报送。申报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报送纸质提名材料3份(含原件1份),申报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报送纸质提名书6份(含原件1份)。
四、其他事项
1.申报登记。为提前了解我校申报情况,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于4月17日前,将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专业组、成果类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jc.sqc.edu.cn)。
2.校内遴选。4月25日前,请拟申报的项目组将1份纸质提名书及附件材料报送到科技处综合科,同时将提名书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稿发送到科技处邮箱。经校内评审遴选后(申报数多于限项数时),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示遴选后的项目信息。
3.形式审查。经校内遴选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提名书填写要求,在提名系统中及时完善提名材料。科技处将于5月10日至5月20日开展形式审查。
联系人:陆敬科(行政楼202室),联系电话:84203060。
科技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