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5年度省市协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四个全面”、“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这一主题,深入研究地方发展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深入研究地方特色文化问题,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按选题研究方向申报,也可根据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自行设计题目,申报选题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地方特色,避免与已立项项目重复。
申请人应具有实际研究能力,并切实承担项目研究责任。鼓励理论学术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成果鉴定不合格、被中止或被撤项项目负责人,均不得申报。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每项3万元。立项课题一般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须产生重要决策咨询效果,才能结项。
各部门(单位)请集中于5月21日前,将申报书、活页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科技处,过期不予受理。(相关申报材料可在科技处网页下载)
申报工作联系人:董婷,电话:(8420)5608,办公室:行政楼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