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苏教科院科〔2015〕15号文相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评选全省教科研系统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院所有在职教师均可申报,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中的《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附件1)。
1.《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纸质稿3份。
包括:著作、论文、课题立项与结题证书、荣誉证书等,著作限报2种,论文限报5篇,课题限报2项,荣誉证书不超过5张。全部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申报表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均发送至kjc@sqc.edu.cn。
联系人:董婷,联系电话:84205608,办公室:行政楼207室。(相关申报材料可在科技处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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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1 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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