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承担单位落实经费,学校投入不低于1.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不另行申报,在申报的面上项目中评审立项。对同意转自筹的项目,高校须承诺落实项目经费,并作出经费投入承诺。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
(二)项目应符合《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市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三)为加强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面上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不接受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职称的教师申报。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五)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我厅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六)各单位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
(七)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可申报8项(其中35周岁以下6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请各单位集中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请至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 下载)(A4纸双面打印,包括附件)一式3份报送科技处。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系统登陆网址:http://202.119.175.199/。系统使用方法请至科技处网站下载。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
联系人:徐杰,联系电话:84204095,电子信箱kjc@sqc.edu.cn。
科技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