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院可申报8项(其中35周岁以下6项)。
请各单位集中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请至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 下载)(A4纸双面打印,包括附件)一式3份报送科技处。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系统登陆网址:http://58.213.129.225/。系统使用方法请至科技处网站下载。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
联系人:徐杰,联系电话:84204095,电子信箱kjc@sqc.edu.cn。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经研究,现将2015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要面向省、市属普通本科高校申报,同时面向独立学院开放。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
(一)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
(二)项目应符合《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市属本科高校的在岗科技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三)为加强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面上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不接受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职称的教师申报。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五)已获得国家“973计划”、“863计划”以及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我厅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六)各高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